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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胶砂试模

更新时间:2021-08-07 09:51:33 浏览次数:63次
区域: 沧州 > 献县
类别:行业专用仪器仪表
单价:120 元
公司:泰鼎恒业
前言
本标准是对JC/T726—1997《水泥胶砂试模》进行的修订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/T726—1997,本标准与JC/T726—1997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——拭模材质的要求,改为“隔板和端板经釆用调质后布氏硬度不小于HB150的钢材”(1997年版的3.1,本版的4.2.1);
——试模组装后模腔基本尺寸,改为“长(A)为160mm±0.8mm,宽(B)为40mm±0.2mm,深(C)为40.1mm±0.1mm”(1997年版的3.2,本版的4.1.1);
——试模座底外型尺寸的范围要求,改为“长245mm±2mm,宽165mm±1mm,高65mm±2mm”(1997年版的3.3,本版的4.1.2);
——试模底面的要求,改为“试模底座底面应与上平面平行,其四角高度极差应小于0.1mm”(1997年版的3.9,本版的4.2.4);
——对试模垂直公差的检测,将宽度角尺改为专用标准检具(1997年版的4.4,本版的5.2);
——明确了试模的外观要求(1997年版的3..10,本版的4.4)。
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84)归口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。
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河北北方建筑仪器制造公司、沧州建材试验仪器厂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昕、霍春明、郭秀江、郭秀臣。
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,1997年次修订,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
JC/T726-2005水泥胶砂试模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水泥胶砂试模(以下简称试模)的基本结构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和包装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GB/T17671—1999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中成型用试模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17671—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(ISO法)(idt ISO679:1989)
3基本结构
试模由隔板、端板、底板、紧固装置及定 位销组成,能同时成型三条40mm×40mm×160mm棱柱体且可拆卸,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。
1.隔板;
2.端板:
3.底座;
4.紧固装置;
5.定 位销.
图1水泥胶砂试模基本结构
4技术要求
4.1整体要求
4.1.1试模组装后模腔基本尺寸:长(A)为160mm±0.8mm,宽⑶为40醒±0.2mm,深(C)为40.1mm±0.1mm〇
4.1.2拭模底座外型尺寸:长245mm±2mm,宽165mm±1mm,高65mm±2mm。
4.1.3试模质量:6.25kg±0.25kg。
4.2试模组件
4.2.1隔板和端板采用经调质后布氏硬度不小于HB150的钢材。
4.2.2试模底座表面应光滑、无气孔、整洁、无粗糙不平现象,上平面粗糙度Ra不大于1.6、平面公差不大于0.03mm底座非加工面无毛刺,经涂漆处理不留痕迹。
4.2.3端板与隔板工作面的平面公差不大于0.03醒,工作面粗糙度Ra不大于1.6。
4.2.4试模底座底面应与上平面平行,其四角高度极差应小于0.1mm。
4.2.5试模的每个组件应有标记,以便组装并保证符合公差要求。
4.3试模组件的装配
4.3.1试模安装紧固后,隔板与端板的上表面应平齐。
4.3.2试模安装紧固后,内壁各接触面应相互垂直,垂直公差不大于0.2mm。
4.3.3试模组件应装卸方便,紧固装置灵活,紧固时隔板不应左右倾斜及晃动,紧固后隔板与底座的间隙应小于0.05mm。
4.4外观
试模加工表面应光滑、无气孔、整洁、无粗糙不平现象:非加工表面宜刷漆防锈,无毛刺、经涂漆处理不留痕迹。
5检验方法
5.1检验室条件
检验室内无腐蚀气体,试模应保持淸洁。
5.2检验用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包括:
深度游标卡尺,分度值不大于0.02mm;
钢直尺,分度值不大于1mm;
垂直公差专用检具;
塞尺;
台秤或电子秤,分度值不大于5g;
表面粗糙度标准样板;
刀口尺,0级;
硬度计。
5.3检验项目
5.3.1对4.1.1试模模腔基本尺寸的检测
试模模腔长度(A)、宽(B)及深(C)用游标卡尺检测。长(A)应在试模宽度方向的两端检测两点,并取平均值作为终检测结果;宽(B)在试模长度方向的两端及中间检测三点,并取平均值作为终检测结果;深(C)在试模长度方向的两端及中间检测三点,并取平均值作为终检测结果。上述任何一处测量点的检测,其结果不能超过技术要求的允许范围。
5.3.2对4.1.2外型大尺寸的检测用钢直尺检测。
5.3.3对4.1.3试模净重的检测用台秤或电子秤检测。
5.3.4对4.2.1硬度检测用硬度计检测。
5.3.5对4.2.2、4.2.3平面公差和粗糙度的检测
平面公差用刀口尺和塞尺检测:检测全部端板和隔板。检测时先将刀口尺长边垂直立于被测平面上,然后用塞尺检查直尺与平面上的间隙。
粗糙度用粗糙度标准样板进行检査。
5.3.6对4.2.4试模底面与上平面平行度的检测
用游标卡尺检测。用卡尺测量试模底座平面四角的厚度值,并计算四角厚度值的极差。
5.3.7对4.2.5、4.3.1、4.4试模组件标记、上表面及外观检查目测检查。
5.3.8对4.3.2垂直公差的检测
用专用检具和塞尺分别检测底座上平面与端板、上平面与隔板、隔板与端板各一点。检测时先将专有检具放入模腔内,一面靠紧形成夹角的一个平面,另一面与形成夹角的另一平面接触,然后用塞尺进行检测。
5.3.9对4.3.3试模装配后隔板的检测用塞尺检测。
6检验规则
6.1出厂检验
出厂检验为第4章中除4.2.1外的全部内容,主要实测数据记录在随机文件中。
6.2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为第4章的全部内容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①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定;
② 产品正式生产后,其结构设计、材料、工艺以及关键的配套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③ 正常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,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;
④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⑤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6.3判定规则
6.3.1出厂检验
每件试模均符合出厂检验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。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,判为出厂检验不合格。
6.3.2型式检验
当批量不大于50件时,抽样两件,若检验后有一件不合格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:当批量大于50件时,抽样五件,若检验后出现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不合格品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。
7标志和包装
7.1标志
每个试模上应有牢固的铭牌,表面和标志宜明亮、清晰并能防锈,其内容包括:名称、型号、生产编号、生产曰期、制造厂名。
7.2包装
7.2.1装箱前试模内表面应涂油防锈。
7.2.2试模装箱时应用有防潮纸的包装盒包装。成批运输外加包装箱,每箱多六个,箱内衬防潮纸,箱内空隙用柔软材料(如纸屑、泡沫塑料等)填实。盒装或包装箱都应包扎牢固。
7.2.3产品合格证、检验报告、装箱单等随机文件应与试模一起装箱。
7.2.4 包装箱上字样和标志宜清楚,内容包括:
① 产品名称、制造厂名及生产编号;
② 收货单位和地址;
③ “注意防潮”、“小心轻放”等。
沧州仪器仪表相关信息
注册时间:2020年03月07日
UID:6763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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