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商标申请遵循的是“在先使用”原则,申请人向USPTO提交申请时,必须选择商标的申请基础及实际使用证据,即FilingBases。
以下是四种基础和要求:
1、已使用
提交申请时,商标已在美国使用。
需要提供商标在美国和世界实际投入商业使用的时间及相关证据。
2、意向使用
提交申请时,该商标尚未在美国实际投入商业使用。
商标核准公告完成后,申请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交在美国实际使用的证据和使用誓言。
3、基于国内注册基础
基于在中国的商标注册证,向UPSTO提交申请,商标图样及申请人信息需要完全与国内注册一致,商品/服务项目需在国内注册证的保护范围内。
此申请基础,不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。
4、基于优先使用权
在6个月优先权日内,基于国外申请向USPTO提交申请,待初审审查通过后,再提交基础商标的注册证,若外国基础商标还未核准注册,则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。
其中,“已使用”和“意向使用”为亚马逊美国站电商较常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基础。
申请人应当委托合法经营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机构。
沧州宜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20多人的专业团队,为您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,限度地检查整个申请过程,避免后续面临商标撤销程序和商标重审程序的相关风险。